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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明光学: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日期:2023-05-17 19:14:50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632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道明光学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0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


(相关资料图)

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 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,2022

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16 日召开的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

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情况

民币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股利 281,069,590.50 元,不送红股,

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

资金或公司发展。

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

动,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。

致;

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。

   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

    本 公 司 2022 年 年 度 权 益 分 派 方 案 为 : 以 公 司 现 有 总 股 本

(含税;扣税后,QFII、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

投资基金每10股派4.050000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

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

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

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

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%征收,

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
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

期限,持股1个月(含1个月)以内,每10股补缴税款0.900000元;持

股1个月以上至1年(含1年)的,每10股补缴税款0.450000元;持股

超过1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 年 5 月 24 日,除权除息日为:

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24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

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
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将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

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年5月17日至股权登记

日:2023年5月24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

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

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六、咨询机构

  咨询地址: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

有限公司证券部

  咨询联系人:钱婷婷

  咨询电话:0579-87321111

  传真电话:0579-87312889

  七、备查文件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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