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

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设立“院长接访日”的公告

日期:2023-04-06 19:21:16 来源:陇西圈子

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“三抓三促”行动、“主动创稳”工作部署及省法院“信访问题大化解”活动安排,进一步提升陇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,有效解决当事人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畅通信访渠道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,找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,现将“院长接访日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接访时间

从2023年4月份起,每月8号、25号全天为院长接访日,接访时间: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。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。


(资料图片)

二、接待地点

陇西县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室。

三、接访人员

本院院长或副院长、党组成员。

四、接访范围

1.本院作出生效的、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;

2.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;

3.本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;

4.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。

以下情况不在接访范围内:

1.无理缠诉缠访的;

2.经院长接待,已明确给予答复解决的;

3.涉诉信访案件已经息诉罢访、销案、终结后,又针对同一事由信访的;

4.其他有规定不予接待的情形。

五、来访须知

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来访接待有关规定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拍照、录音、录像。

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、客观真实,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。扰乱接待秩序的,视具体情节,给予劝告、制止、批评教育和训诫,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对辱骂、殴打接待人员的,依照有关规定对行为人采取相关措施;对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公告

陇西县人民法院

2023年4月4日

标签: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热门推荐

猜你喜欢

市场